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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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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

来源:   时间:2023-08-29   点击数:

各二级单位:

根据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求,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,提升全社会数据安全意识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,预防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。决定在全校开展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典型案例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是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稳步推进的重点工作。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规范数据处理活动,促进数据开发利用,提升全校数据安全保障、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能力。同时,发挥优秀案例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的引领作用,弘扬先进典型和经验,为构建网安校园奠定坚实基础。

二、征集要求

(一)征集范围

第一类:实践类案例。包括但不限于护航数据安全案例、个人信息保护案例、数据跨境解决方案案例。此类实践案例需填写实践类案例申报书(后附),着重写明应用系统或平台设计理念、使用情况、实际成效。范围包括电子政务、电子商务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工业互联网、互联网医疗、互联网金融等各场景,数据收集、存储传输、使用销毁、交换公开等各环节,解决方案、技术应用、服务标准、流程理念等各种形式。

第二类:理论类案例。此类案例需填写理论类案例申报书(后附),以征文为主要形式,主题为数据安全保护重要性、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性、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解读研究以及数据安全治理的相关文案、培训内容等。

第三类:宣传类案例。此类案例需要填写宣传类案例申报书(后附),形式不限,建议以短视频、直播录像、微电影等作品类型为主,主题契合活动,展现贯彻落实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。

(二)征集标准

1.真实性。主题鲜明,禁止虚构和杜撰。

2.创新性。聚焦数据安全主题,在服务中心大局、破解重点问题方面,工作上有创新,效果上有突破。

3.实效性。对提升全社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具有推进作用,对解决数据安全问题产生良好社会效果。

4.典型性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,对其他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,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。

5.不违反法律法规、标准及政策要求。

(三)报送要求

请各二级单位于8311200前完成案例报送工作。

1.组织本单位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推选活动,将推选案例报送至网络信息管理中心邮箱,各二级单位每个类别不超过1个,鼓励报送多个类别。

2.报送案例中如有短视频、直播录像、微电影等形式的作品,请将相关作品及申报书一并发送至网络信息管理中心邮箱。

三、案例评选

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择优上报市教育局,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给市委网信办。市委网信办将组织专家团队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案例征集标准对推选的案例进行评审。

附件1: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实践类案例申报书

附件2: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理论类案例申报书

附件3:“保护个人信息 护航数据安全”宣传类案例申报书

联系电话:5972133

邮箱:nic@bdu.edu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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